关于我们
四川嘉世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12月,位于成都市顺城大街262号。 资深律师两名:汪菠律师和邓晓刚律师 。 律师简介: 汪菠律师,毕生于四川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四川嘉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成都挽救失足青少年协会理事、法律顾问。 汪菠律师致力于刑法、行政法等法律领域的研究与开拓,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特别是对青少年犯罪有独到的研究。多年的律师执业经验,使得:汪菠律师具备了律师工作应有的思维慎密、敏捷善辩、工作严谨、作风果断等优良品质;并具有良好的个人声誉和人际关系以及高度的敬业精神。 汪菠律师先后代理了由中纪委督办、四川省纪委、四川省检察院办理的重大刑事案件数起;为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担任辩护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汪菠律师代理的部分刑事案件被《成都商报》、四川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并被全国性相关媒体转载。 邓晓刚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学士,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嘉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成都挽救失足青少年协会理事、法律顾问。 邓晓刚律师曾从事教师业,又曾在法院工作八年,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执律师业后,致力于青少年犯罪的法律研究,对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及法律方面的帮教有深刻的理解,先后在各类刊物发表多篇关于青少年犯罪方面的文章,并办理了大量的青少年犯罪方面的刑事案件邓晓刚律师凭其正直的人格,良好的职业操守,精湛的业务技能,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尊重。 长期的法律工作中,办理了大量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各种案件的办案规程,有相当高的法学素养。能独立担任行政机关和各类企业的法律顾问,代理各种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凭其正直的人格,良好的职业操守,精湛的业务技能,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的信任与尊重邓晓刚律师的专业领域为民商事诉讼事务与非诉讼事务。 汪菠律师和邓晓刚律师在法律方面有共同的目标,先后合作办理了大量的案件。2006年,汪、邓二律师受成都少管所邀请,为少管所在押少年犯讲解法律知识,对少年犯进行法律帮扶,使数名少年犯积极改造,获得减刑。2007年,汪、邓二律师受四川省女子监狱邀请,与相关人员携女犯未成年子女到监狱与在押女犯进行交流,促使女犯放心改造。2009年9月份,汪、邓二律师受成都市看守所邀请,到成都市看守所为在押的175名未成年犯讲解法律知识,并与成都市看守所部分管教干警进行了座谈,对青少年犯罪的成因、预防、辅助矫正等情形作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