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检察院筑牢青少年犯罪预防“屏障”

[日期:2006-09-23 16:11:36] [字体: ]
    本报讯“对这件事情我感到十分后悔和害怕,……以后一定吸取教训,多学习法律知识,正正经经做人。”17岁的高某因参与聚众斗殴而成为被告,近日他在市检察院发放的《未成年人思想认识汇报表》上深刻剖析了自己的犯罪根源。通过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思想动态,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感化工作,是市检察院强化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有效手段。

    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曾于2000年10月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岗”,着力构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机制。该院从制度着手,积极制订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并专门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小组,设立青少年维权岗热线电话,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难问题。

    针对青少年生理及心理特点,市检察院在工作中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的理念,将教育、感化寓于办案的全过程,并对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侦查、审判活动及未成年被告人的监管改造活动,依法加强监督。在办理一起高中生小良盗窃电脑案件中,市检察院办案人员了解到小良平时学习成绩较好,因酷爱电脑家中无钱购买而做出了愚蠢之举。办案检察官多次与小良家长、老师协商,让小良继续留校读书完成学业。承办人员还及时与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建议法院从轻处罚。在多方关怀下,小良重新树立了学习的信心,两年后成为一名大学生。据统计,近3年来,市检察院共向有关部门提出执法纠正意见5次,发现和纠正8件13人不应追究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案件,共建议法院适用缓刑、单处罚金的案件40多件。

    在依法办案过程中,市检察院加强对未成年人案犯的跟踪监督和帮教工作。与省少管所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分管检察长带队专程赴省少管所看望在押的桐乡籍少年犯,向他们赠送普法通俗读本、生活用品,鼓励他们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对本市范围内的未成年缓刑犯,市检察官通过与家长、学校、社区、辖区警署的联系,及时了解帮教对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近3年,检察官到看守所对未成年人案犯开展帮教工作达100余人次,通过回访帮教,大多数未成年案犯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法制意识淡薄、是非观念模糊、缺乏责任意识是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市检察机关注重将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关口前移,选派4名资深检察官常年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到学校上法制教育课,同时积极组织编写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宣传小册子,分发到社区、学校。该院还与团市委、法院、司法局等单位联合举办中学生模拟法庭比赛,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据了解,市检察院已连续4年被嘉兴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命名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去年又被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命名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梁英 通讯员杨晨艳 
阅读:2273次  

复制 】 【 打印
·[视频]预防青少年犯罪 2011-08-29 23:09:45
·试论文明上网“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 2010-09-01 20:26:39
·福州调查社会闲散青少年 近四成受访者入不敷出 2010-09-01 20:25:01
·青少年犯罪探源 2010-06-19 14:49:36
·少女暴力犯罪直线上升 过早涉性催生暴力少女 2010-06-19 14:47:32
声明:本站部分资料来自网上收集,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整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