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预防青少年网瘾 该立法!

[日期:2010-02-10 18:45:45] [字体: ]
    “学校在和网吧争夺学生”;“独生子女家庭就意味着是高危家庭”;“为青少年创立健康文明的网络空间是一项紧迫和艰巨的任务”……昨天(2月5日),共青团市委权益部部长石敬皓接受采访时如是说。近日,天津市人大和政协同时接到了内容相似的建议和提案,10名人大代表和数十名政协委员分别联名呼吁,目前关于青少年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分散,作用不明显,建议制定一部《天津市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希望通过修改立法为青少年创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据了解,这是我国首次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环境问题出现的地方性立法动议。

    现状·社会安全

    网瘾青少年人数近年有增无减

    石敬皓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与网络关系问题。本次,天津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别联名提交立法提案和建议,他是主要推手之一。昨天,他在接受本报专访时称,近年来,网瘾青少年的人数有增无减,由网络引起的犯罪也屡见不鲜。其中,天津市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自去年9月25日开通以来,受理关于网络的求助多达20余例。“每个时代的青少年,都有不同的突出问题。如今此起彼伏的青少年网络伤害问题并不孤立,归根到底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的问题。在互联网之外,全社会能否为他们的成长提供更良好的空间?”

    刘志强,团市委副书记,政协委员,也是提交建议的主要成员之一,他说:“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网络与广大青少年的成长将更加紧密,引导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互联网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为青少年创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空间更是一项紧迫和艰巨的任务。”

    刘振华,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青少年网络教育是现代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对传统教育的重要补充,同时也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建设文明、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现状·立法缺位

    部门各管一段 等于谁都没管

    据了解,我国许多法规都涉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例如《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但这些规定都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导致作用发挥不明显。“比如网吧的管理,工商、公安、文化、电信等诸多部门都有管理权,但都各管一段,执法不清晰,客观上造成‘都管都不管’的现状。因此,亟待依靠立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为此,代表委员们提议,由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天津市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要明确提出各职能部门担任的职责,监管的范围和工作的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未能按照网络游戏的审批制度和程序出台的有害青少年身心的网络游戏进行明确的惩治规定;规定网吧均安装网吧安全管理软件,有效拦截、屏蔽对青少年有害的信息,保护青少年免于网络不良信息、网络游戏的伤害。




 来源:天津网--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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