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黑社会泛滥,专家提醒防范青少年的暴力

[日期:2010-06-19 14:43:09] [字体: ]
    如果调阅一下各地的报刊,就会发现几乎每天都有不少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恶性案件。这些报道和其他千奇百怪的事情同时挤在大小报刊的社会新闻版上,成为新闻生产和消费的一部分,你可以去注意,也可以忽视,似乎不再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在这种“司空见惯化”的中间,不知掩藏了多少青春的残酷和悔恨。 
  新闻事实 
  十七岁 

  ■今年3月25日,未满18周岁的黄新锋、黄惠民和丁雄壮3名少年一起来到金华一家小录像厅,他们来的目的很明确:杀掉独自一人守店的店主姜雪梅,抢光店里的钱。晚上8点,他们佯装看通宵录像租了10个碟片,然后躲进店内一间房屋看录像。 

  当晚10时许,姜雪梅关掉店门进里屋打扫卫生,黄新锋3人突然站起来卡住其脖子,用拳头和板凳猛击她的头部和身体。最后她死了,3个少年在一个多礼拜后就被抓捕归案。 

  ■去年1月17日中午,浙江省金华市第四中学高二学生17岁的徐力放学回家,母亲吴凤仙开始不停唠叨他的学习成绩排名问题,总觉得母亲给自己压力太大的徐力于是操起一把铁榔头,将母亲杀害。“好学生徐力杀母”案一度震惊全国,最后他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十五六岁 

  ■2001年3月2日下午,包头市东河区某中学两名初三学生,在班级卫生扫除中追逐耍闹,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人遂互相推搡争执。 

  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不料,放学后,在三名同学的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件新毛衣,对方不答应,两人又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来的小刀挥舞捅扎。据当时在场的同学讲,由于天色已晚,谁也没有看到刀子,也没看到被扎者受刀伤。被扎的同学后来经医生检查才发现,他的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他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三个月前,呼和浩特市某中专学校一名16岁男生为了一个小小的误会,用刀捅死了自己15岁的同宿舍同学。 

  ■2001年1月24日晚11时30分,郑州市16岁的少年张璐璐在回家时发现父亲又在毒打小妹。在张的家里,父亲打孩子早已成为两代人主要的情感表达方式,但这次,少年再也忍不了了。于是他将42岁的父亲张书慧一刀捅死。在医院里,张璐璐对民警说:“你们回去吧,我自己做的自己当。”随后,张璐璐亲手为父亲穿上寿衣,去派出所投案自首。 

  十三四岁 

  ■2000年8月29日17时,昆明市某中学学生14岁的超然、大伟(均为化名)各带一把匕首,窜至昆明市某小区,以借伞为名进了杨家,趁主妇王某转身拿伞之机,超然冲上去勒住王的脖子,大伟用沙发垫捂嘴,把王拖进卧室,用准备好的匕首疯狂地刺向王的胸部、背部和大腿,共计50余刀。见王还未死,又从王家厨房内拿来菜刀,朝王的颈部一阵乱砍,直至将王杀死。他们还抢走王身上仅有的7元钱。他们将尸体抬到了事前看好的楼顶藏匿。二人回到房中后,用水冲洗现场血痕后逃离。 

  3天后,公安机关在学校内将犯罪嫌疑人超然、大伟抓获。这起杀人案的起因是,超然与同班女生15岁的杨某悄悄谈恋爱。杨某的母亲王某发现后及时劝阻了自己的女儿,王还多次劝超然。于是超然认为是王有意阻碍他与杨某相好,便产生了将王杀掉后继续与杨某恋爱的想法。 

  ■2000年3月,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案件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城内掀起轩然大波:一名不满14岁的初二学生,因与同班同学在上课期间发生口角,竟抡起锄头打在其同学头上,致该同学颅内血肿,经医院抢救无效,于34小时后死亡。 

  ■1999年10月,武汉未满14岁的宝儿(化名)因父亲催促其上学,从父亲的身后用斧头对准其头部左侧连续砍了五斧头,此时父亲正在为他做早饭。宝儿的父亲李敦夭今年53岁,是阳逻船厂退休职工,他和妻子育有五女一子,李和宝儿住镇上,老婆和女儿住乡下。李在生活上对儿子宠爱有加,宝儿十三四岁了,李还替其穿衣、洗澡甚至擦屁股,每天早晚接送其上学、回家。李被砍伤后由于失血过多在家中死亡,宝儿于当天晚上将其拖至宿舍楼西边自家菜地旁的厕所边的杂草里,将家里的血迹擦干净,直到几天后母亲前来探望并向单位报告丈夫失踪,宝儿一直对杀父一事不以为然。 

  十一岁 

  ■今年农历正月初三(1月26日)抚顺市东湖区一11岁小儿,因恼恨母亲缴走自己的压岁钱,先是拽住其母头发挥拳就打,后又一刀将其捅死。面对警察盘问,小儿煞有介事地编造了一个个谎言。当谎言被揭穿后,此子一拍胸脯,说道:“进去就进去吧,能咋的?” 

  专家访谈 

  记者:近期,有新闻媒体在报道青少年犯罪时提出了“十五六岁现象”,报道中引用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另外,还有媒体称,据全国公安部门的抽样调查:在全国犯罪总量里有一个“17岁现象”,就是说17岁左右的犯罪特别多。在整个青少年犯罪中,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达80%以上。作为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专家,你是怎么看待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的? 

  皮艺军(中国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从公安部统计的数字来看,十五六岁犯罪的比例并没有这样惊人。我国青少年犯罪的高峰期出现在80年代,到现在始终处于一个居高不下的态势,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犯罪比例并没有大幅增高的趋势,到1995年,未成年刑事案件作案成员数占所有刑事案件作案成员数的比例从80年代中期的20%以上,下降到了10%左右,并且一直基本保持在这个水平。所以说从比例上来看未成年人犯罪并未比过去增加。 

  但在这个数字下我们也应该考虑这样的事实:80年代的青少年是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一代,他们在总体人口中所占的相对比例是很高的,而现在的青少年是独生子女的一代,他们在总体人口中占的比例比80年代要少很多,因此从总人口中所占比重这个角度来看,青少年犯罪确实有增多的趋势。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当前青少年犯罪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并不是数量、比例的问题,而是犯罪性质的问题。从犯罪性质来看,现在青少年犯罪比过去严重很多,这不在于犯罪的数量、比重的增加,而在于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的增加。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比重和程度都增加了很多,如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案件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其中抢劫又是这几年增加速度最快的暴力犯罪。 

  记者:最近也有很多报道指出,目前青少年犯罪中团伙犯罪的比例增长很快,团伙犯罪和暴力犯罪的共同增长是否有一定的关联呢? 

  皮艺军:团伙犯罪肯定会助长犯罪实施时的暴力程度。目前,三人以上的团伙犯罪占青少年犯罪的70%以上。从心理上来说人都有合群性,特别是孩子,因此未成年人单独犯罪比成年人少得多。对未成年人来说,几个人在一起犯罪也是有心理依据的:如果单独干,一般胆子不够,一块儿干会形成群胆;还有就是责任分散,使犯罪行为责任扩散,心理压力要低一点。合群后的孩子更希望在群体里能够表现自己,树立自己在同伙中间的地位和形象,为了表现自己够狠够勇敢以及对同伙的忠诚,在犯罪时他们的表现一般会更极端。这就使得团伙犯罪时的暴力程度一般比单独干时更严重。 

  记者:少年团伙犯罪现在似乎还有些新的趋势。比如,今年3月份,西安警方就破获了一个以绑架、抢劫、伤害为手段连续作案的青少年黑社会团伙“山合社”,这个团伙自去年11月份成立以来已作案20多起。他们还有所谓的“山合社”章程,里边有11条组织结构和纲领。据被捕的6人交待,他们经常看暴力录像,他们的组织就是模仿香港某影片成立的。也是3月份,湖北恩施市公安局红土乡派出所捣毁该乡某民族中学具有黑恶性质的学生组织“太阳帮”。这个帮已成立一年多,其成员均是该校初中一、二、三年级的学生,有77人,学生们推举的所谓“帮主”竟是该校一初三学生。该学生组织制定了《本团密要》,其中的第5条这样规定:“……在必要时,要出手毒辣。不要心慈手软,不能感情用事。” 

  在今年两会期间,北京市也有两位人大代表提到少年黑社会苗头问题。据代表说,目前一些校园里已经有黑势力苗头,有些学生有组织地搞地下帮会,按期交纳会费,有的组织还有会徽。他们一同偷盗、抢劫学生们的财物,甚至模仿电影里的黑社会手段绑架同学。你认为黑社会性质的少年团伙在青少年犯罪团伙中是否具有普遍性? 

  皮艺军:你所提到的情况还是比较特殊的,但确实值得警惕。从已经发现的更多案例来看,即使在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青少年犯罪团伙中,主谋也未必就是青少年,青少年特别是少年在其中往往扮演胁从和帮凶的角色。一般的青少年犯罪团伙和黑社会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但青少年团伙是典型的黑社会组织依靠的基础,最有可能发展成为其外围组织。青少年在黑社会组织中一般不会处于核心地位,他们是被利用的力量。比如有些黑社会组织就利用青少年去冲锋陷阵、去通风报信或者携带毒品等。目前,海内外都有这样的趋势,即黑社会的发展必然要依赖青少年团伙,后者是前者的后备军。比如台湾的竹联帮就经常到校园寻找自己的发展对象,他们所寻找的对象一般不是单个的孩子,而是已经形成团伙的青少年组织,通过双方的接触,很快将普通的青少年组织壮大为黑社会组织的一部分。 

  如果青少年团伙被黑社会利用的话,可以造成很严重的危害,因为一般少年在团伙里面比成人更敢打敢拼,更不计后果,原来青少年团伙的特点到了黑社会中后会愈演愈烈。通过黑社会有效的组织和策划,可以使青少年干出比在单纯的团伙中更严重的犯罪,比如贩毒、绑架、夹带走私等。所以我们所要警惕的还是普遍存在的青少年团伙被黑社会组织利用。一旦青少年团伙这种松散的组织被黑社会利用的话,很容易让本来只是不良少年的孩子变成真正可怕的罪犯。青少年团伙和黑社会一般总是和暴力犯罪相联系的,这种趋势值得注意和防范。 

  记者:我们还是回过头来谈青少年暴力犯罪问题。我想对青少年来说,对社会、他人以及自己危害最大的还是暴力犯罪。在不少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报道中,狂砍、狂刺、锄杀、砍杀、刀劈、杀父、弑母、奸杀、勒毙,等等,这些血腥的字眼随处可见。也许每个人都想问,能够制造这些场景的孩子,都有着什么样的人格基础? 

  皮艺军:其实,暴力案件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透视出一个社会或一类人群的价值取向和精神状态。我个人认为,青少年暴力案件的增加是和现在普遍存在于青少年中的暴力倾向密不可分的。现在孩子的暴力倾向最简单的例证随处可见,比如说,过去几岁的孩子斗嘴时最爱说“我打你”,现在的口头禅变成了“我杀了你”! 

  记者:那么你认为这种暴力倾向的增加是怎么造成的呢? 

  皮艺军:我认为主要的原因是暴力文化已经成为现代文化生活中部分成年人不可缺少的文化享受,暴力文化的商品化自然成为商家的最大卖点。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中都一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文化,但在现实中却基本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对此还基本处于放任状态。大众媒体对暴力限制太少,虽然我国一直都在限制色情和暴力内容的传播,但在实际做法上往往是限制色情不限制暴力。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孩子可以十分方便地接触到暴力场面。特别是我国对影视作品中的暴力没有分类,更没有因为其中有暴力内容而限制孩子观看。更不可理解的是,成人往往因为一些影视作品是描写正义的战争或正义的行为就让孩子观看,即使其中的暴力场面十分可怖。其实,孩子在有暴力场面的作品中并不见得能理解什么是正义,相反地,他可能学到的只是其中暴力的行为。 

  记者:比如,当初放《水浒传》时,就有孩子模仿梁山好汉结拜兄弟四处打杀。 

  不少孩子确实是将影视作品中的大侠、英雄作为自己的偶像,而这些大侠、英雄有时候更像是杀人机器。 

  皮艺军:在青少年暴力犯罪中,不少精神动力就是出于所谓的英雄崇拜,在他们所谓的英雄崇拜中,孩子们感受更多的是一个人有了力量后就可以得到很多想得到的东西,而且从中能找到自尊感。现代社会对自我实现的要求越来越高,并不是像有的心理学家所说的那样只有小部分人才有实现自我的需求。表现在孩子的暴力犯罪中,如抢劫、杀人等,他所想获得的并不仅仅是物质的占有、对他人的伤害,很多时候还有对自我感觉自我力量的肯定。 

  记者:看来成人的价值判断到了孩子那里往往会变形,但我们在现实中似乎已经很难控制孩子接触有暴力描写的作品。 

  皮艺军:在现实生活中,只要孩子愿意,他每天都可以在电视上看到枪杀、武打的暴力场面。对刚开始接触暴力内容的孩子来说一般是恐惧,看多了就会有一些孩子觉得兴奋、刺激,再后来,因为看得太多,就麻木了,对再血腥的场面也习以为常,这种麻木的状态其实比兴奋更可怕,说明他对暴力已经非常习惯了。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孩子就有可能做出类似影视作品中的暴力行为还不以为然。 

  记者:确实是这样的。几年前我曾经在路边的垃圾桶里找出过一只被垃圾活埋的小狗。那只狗是一个小孩前一天才买的,他和几个孩子将小狗玩腻了,就干脆把它活埋了事。前段时间看到有报道说两个孩子和另一个同学打架,因为把对方伤得很重,怕事后麻烦,也干脆将其活埋了事。另外,在轰动一时的徐力杀母案中,徐杀死母亲后移尸灭迹,还写字条欺骗父亲说妈妈去杭州“看病”了,并居然照常参加了考试。抚顺11岁的男孩王某在杀害自己的母亲以后的11个小时里,他的父亲没有发现儿子有任何恐慌和反常的举动。当这个孩子在派出所接受警察询问时,一边不慌不忙地编造了一个又一个谎言,一边还若无其事地在各个屋里乱窜。对暴力的麻木和生命的冷漠到了如此程度,实在令人不可思议。 

  皮艺军:暴力的基础就是对生命的极端漠视,这是值得更深探究的问题,其中也有与暴力文化相关联的部分。现代影视作品在不断追求血腥场面极端真实、极其刺激的同时,也使暴力虚拟化了,使人们产生了再暴力的东西都与人类感受无关的错觉。如今孩子们喜欢玩的电子游戏更夸大了这一点。现在的电子游戏一般内容都是格斗、射击、打杀之类,在游戏中可以尽情使用暴力,因为在虚拟的世界里没有真实的受害者。 

  美国这几年不断发生校园枪击事件,我个人相信那些枪击同学和老师的青少年在自己射击时,心理感受可能和自己在游戏机上射击时差不多。因为他平时已习惯游戏机上的射杀,在真实的射击中他就有可能认为自己还是在做游戏。我国的青少年实施暴力犯罪时绝大多数不会用枪支,因为不可能获得。但其残忍程度比起美国的校园暴力有过之而无不及。从视觉和心理感受来说,用刀子、斧头之类的冷兵器,与受害者近距离接触、见血见肉地砍杀,比起用现代武器的攻击更恐怖更野蛮,这只能意味着实施者更冷酷更残忍。 

  记者:最近我看到一个调查,当问及一些小学生遇到被同学打时作何反应,有45%的孩子毫不犹豫地回答“打他”,因为他们从上幼儿园起家长就向他们灌输不能吃亏,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的观念。你觉得在孩子暴力倾向的养成中家庭是否也有责任? 

  皮艺军:家长对孩子的“熏陶”确实很重要。有大量的事实和数据表明,在家庭暴力发生较多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实施暴力犯罪的可能性更大,这倒不是遗传,而是后天的“培养”。现在家庭更多的问题是对孩子的过分溺爱和放任,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无法形成是非以及价值的基本判断,以致唯我独尊、任性妄为。但我们也不能回避的是,我们处在一个社会结构急剧变动的时代,曾经有的道德理想主义在不断地被解构,各种各样的社会变化和社会问题使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变得混乱。 

  在这种前提下,想让孩子做一种价值定位是很困难的。道德不是靠灌输的,道德是靠家长身体力行的,是靠自己的行为教给孩子的。如果成人世界都奉行的是弱肉强食、巧取豪夺,你又凭什么要求孩子温良恭俭让呢。所以孩子世界中的暴力倾向很大程度上是现实世界的投影,当然这是更深层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警醒。 

  记者:那么,对青少年暴力我们究竟应该如何防范呢? 

  皮艺军:可以这么说,到青春期即十二三岁再对青少年犯罪进行防范其实已经晚了。犯罪预防需要一个非常长的过程,一个人的人格形成和行为规范是从小养成的,如果从幼儿时期就过多地沾染暴力文化,形成对暴力的麻木。或者家长对其过度地溺爱或打骂,形成骄纵或暴力人格,到青春期时一旦有实施暴力的能力和诱因,就很可能造成犯罪。所以我认为防范青少年犯罪必须从小孩做起,预防得越早,减少犯罪的成本就越低。 

  记者:不少专家认为加强孩子的法制教育是预防犯罪的关键,你所说的从小做起是否也是这个意思呢? 

  皮艺军:法制教育当然是应该做的,但人并不是懂得法就可以不犯罪了。我认为对孩子来说,还是应该教导他们遵从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或者让他们形成法制感。 

  所谓法制感不是具体的法律或条文,而是让人懂得人生活在一个社会里应该是平等的、公正的、相互之间应该是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的。也就是要培养孩子有一种非常朴素的道德情感。 

  记者:这种法制感是否可以理解为一种道德的底限? 

  皮艺军:可以这么认为。其实道德底限本身是很朴素的,我们不要冀望每一个孩子在道德上都达到精英的高度。我们首先要求孩子做一个平常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一个不伤害他人而生活的人。能做到不伤害他人本身就是遵纪守法。教育应从人最本质最朴素的感情出发,而不是用青少年不容易接受或容易引起他们反感的说教。只要让孩子懂得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原则是对他人的尊重和同情,他们对暴力的危害就会有新的理解。

作者:6to23 来源:中国学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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