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简报《关于深入开展关爱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06-10-29 09:12:03] [字体: ]
成挽字(2006)7号


    为了关爱大墙外的无辜子女,促进大墙内的父母安心改造,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协会根据去年6月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综治委14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关工委的部署和要求,于去年11月成立了关爱工作团,并确定服刑服教人员的子女为主要关爱对象,开展了一些工作,收到一定成效。为了使这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协会于今年4月25日和5月18日,分别召开了工作会议和关爱工作专题会议。两次会议在认真总结分析半年来开展关爱工作的情况的基础上,着重就今后工作的深入开展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如下意见和要求:
    一、指导思想:
    根据协会的宗旨和职能,协会关爱工作团的关爱工作要紧紧围绕促进服刑服教人员安心改造,维护监所的安全与稳定,努力提高改造质量这个大局来进行,在此基础上,关爱工作团与监所工作委员会紧密配合,协同当地做好有特殊困难的服刑服教人员子女的关爱工作,预防他们违法犯罪。
    二、工作范围、重点和内容:
    根据协会关爱工作团成员的年龄结构、身体状况和经费限制,工作范围只限于成都市6城区内的服刑服教人员的子女,重点是因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双方均在服刑服教,其子女无人管教、缺少关爱、生活无着、就学就业无门的人员,个别确因情况特殊需要关爱的外地子女,可采取书信通讯等办法给予关爱。关爱内容:一是法制道德教育;二是情绪安抚;三是困难救助;四是协助当地解决住房、监护、上学、就业等实际困难。
    三、实施办法:
    1、建立协会关爱工作团与监所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交流经验,总结提高关爱工作。
    2、协会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关爱工作的协调联络和落实工作,监所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设一名关爱工作联络员,经常保持联系,确保关爱工作有序进行。
    3、监所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发现需要关爱的服刑服教人员的子女,及时按附表要求填报给协会办公室,以便及时安排开展关爱活动。
    4、关爱工作团开展工作时,既要对其子女进行关爱,又要对其父母开展帮教,形成二者互动的格局,达到关爱的目的。
    5、关爱工作团对确定的关爱对象采取分工负责的办法,安排2—3人组成关爱工作小组,解决关爱对象的实际困难。
    四、几点要求:
    1、对有特殊困难的服刑服教人员的子女的关爱,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需要双方的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才能达到预期目的。为此,关爱工作团要积极主动与监所联系沟通,适时开展关爱工作,监所要在个案介绍、父母帮教、信息反馈、交通就餐等方面为关爱工作提供方便。
    2、采取重点联系、到监所参观、组织关爱子女促进改造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突出特色,充满活力,使关爱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3、动员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关爱工作,争取他们的关注和支持,壮大关爱队伍,增加关爱经费,满足关爱需要。
    4、注意关爱资料的收集、关爱情况的交流、关爱信息的反馈、关爱典型的宣传、关爱经验的总结,以确保协会关爱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5、关爱工作要量力而行力所能及讲求实效,做一件算一件,做一个算一个,力求使每个关爱对象真正得到关爱。

                                                                   二O0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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