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六种理论

[日期:2006-09-30 18:22:38] [字体: ]


  青少年犯罪心理是由青少年时期生理、心理发展及社会化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引起的。从年龄、生理发育和心理发展方面来看,青少年时期是从儿童向成人过渡的时期,处在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生理上发生了急剧而显著的变化,而其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合理调节和支配自己活动的能力,在认识与情感、认识与行为、情感与意志行为、独立性意向与认识能力之间以及自我意识内部各成分之间存在着矛盾。青少年对事物的辨别能力较差,容易受情感、情绪的支配而不能理智地思考,不能用意志加以控制;独立性意向迅速增强,但思想具有表面性和片面性,不能正确、全面地认识进入社会生活后遇到的各种问题;自我意识内部产生矛盾,对自己的现状(现实的自我)与理想的自我之间的差别产生苦恼和不安,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形成犯罪心理,产生犯罪行为。由此可见,青少年时期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之间的矛盾、心理活动本身各部分之间的矛盾以及心理发展与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的产生及其相互作用,是青少年产生犯罪心理的重要原因。有关解释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的理论观点很多,国外比较重要的有以下几种理论。

  不同接触理论
  认为包括少年犯罪在内的一切犯罪行为,都是在与关系密切的群体的接触交往过程中,通过交互作用学习得来的。又译为“不同交往理论”。由萨瑟兰于1939年提出,后来,D.格拉泽补充萨瑟兰的理论,提出了“不同认同理论”,认为犯罪行为不但可以通过直接接触,交往而获得,而且也可以通过对别人意见、态度及行为方式的认同获得。

  体型理论
  由美国学者谢尔登提出,并由格卢克夫妇加以发展。认为少年犯罪的产生与其具有一定的体型及其相适应的性格有关。谢尔登将人的体型分为4种类型,并认为每种体型都有相对应的性格特征:①内胚层体型。这种人身体圆润肥胖,其性格特征为喜爱娱乐,外向,柔顺,几乎对任何体育活动和冒险活动都不感兴趣;②中胚层体型。这种人骨骼发达,肌肉健壮,其性格特征为喜欢冒险,爱好运动,专断大胆,争强好胜;③外胚层体型。这种人身体单薄,身材瘦长,其性格特征为精神抑郁,沉思内向;④均衡型。这是一种综合型体型,没有任何单一类型的突出持征。
  谢尔登在研究了波士顿的200名少年犯罪人之后,发现有60%的人属于中胚层体型,而在作为对照组的一般少年中仅有30%的人属于中胚层体型。以后,格卢克夫妇又根据谢尔登的人体类型说,对少年犯罪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发现在犯罪少年中,中胚层体型者最多,占60.1%(在非犯罪少年中为30.7%);其次为外胚层体型者,占14.4%(在非犯罪少年中为39.6%);接着为均衡型者,占13.5%(在非犯罪少年中为14.7%);内胚层体型者最少,占11.8%(在非犯罪少年中占15.5%)。
  格卢克夫妇谨慎地解释这种现象,认为从体型、性格和气质是一个稳定不变的整体来看,并没有使某人成为犯罪少年的犯罪人格。不过,由于中胚层体型者体格健壮,血气旺盛,不愿受约束,因此在处于不利的环境时,如果其他条件相同,中胚层体型者更有可能采取犯罪行为,而成为犯罪少年。 

  机会理论
  认为下层社会少年之所以犯罪,是因为社会剥夺了他们获得生活目标或取得成功的机会,使他们没有机会以合法的手段达到目的,而只能以非法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和愿望。由美国学者克洛沃德和奥林于1961年提出。

  亚文化理论
  认为少年犯罪是下层社会少年中亚文化发展的结果。由美国学者科恩等人提出。下层社会的青少年渴望达到中上层社会的生活目标,但是由于本身种种条件的限制,使得他们在学校或社会上的竞争中经常遭到失败或挫折,但是又无法忍受或妥善处理这些挫折,因而逐渐形成了不同于普通社会的价值观念,以此来克服社会适应中的失败与挫折,并且逐渐认为他们不属于正常的社会。于是,这些青少年自己结合起来,形成亚文化群,共同用反社会的行为来应付社会适应中产生的问题,这样的亚文化群常常被称为“帮伙”。

  遏制理论
  认为对人的行为的遏制(或抑制、控制)有两种:一是外部遏制(主要是社会压力),二是内部遏制(主要是内在控制力)。当具有良好的外部遏制和内部遏制能力时,就能约束人们不致产生犯罪行为;当外部遏制和内部遏制减弱甚至消失时,犯罪行为就会发生。由美国犯罪学家雷克利斯提出。 标定理论 认为少年犯罪是社会对有过错的儿童贴上坏的标签的结果,当他们第一次被贴上坏的标签之后,就放纵自己的不良行为,以此来对抗社会对他们的不良标定,从而使他们不断向违法犯罪的方向发展,成为违法犯罪者。由美国犯罪学家贝克尔、E.M.李默特等人提出。

  社会学习理论
  认为犯罪行为是通过观察学习、聆听周围社会环境中人们的言行或直接体验犯罪活动获得的。由美国心理学家A.班杜拉提出。获得犯罪行为的外部条件是家庭成员的示范和鼓励,亚文化群的影响,大众传播媒介中言语、文字、图像等符号的示范;犯罪行为由于得到外部强化而得以保持;犯罪行为由于模仿、不利处境的逼迫、诱因的作用、命令与强迫、妄想、酒精作用等因素而被激发。 

  中国犯罪学界对青少年犯罪心理产生的原因也有大量论述,主要观点有:①青春期危机理论。认为人的发展是由本能的生物人向理智的社会人发展的过程,在相近似的环境中,青少年之所以比成年人更易于越轨,主要是身心发展及社会化程度的差异所致;②社会失调论。认为社会结构的失调势必导致一批低文化青少年层的出现,这是青少年犯罪率升高的社会原因;③不良环境决定论。认为由于青少年认识能力低下,富于易感性和冲动性,自控力薄弱,在不良环境因素的影响下易于产生违法犯罪心理。 

  (信息来源:易康宝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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