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健康的影视是青少年走向犯罪的温床

[日期:2006-09-23 16:50:35] [字体: ]


    著名前捷克作家伏契克在《绞刑架下的报告》一书的结尾写出了这样一句话“……生活里是没有观众的。幕已经揭开。人们,我是爱你的!你们可要警惕啊!”…… “王宏春,男: 1987年出生,现年15岁,北疆县城人。2001年12月18日,因犯抢劫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王宏春自幼生活在这个北方的县城,弟兄俩个,弟弟还小。父母文化不高,开了个体饭店,店面不大,赢利也不多,日出而做,夜深而息,小日子过得还算殷实。王宏春从小还算聪明,上学后,小学三年级以前学习成绩总是排在班级的前十名。四年级时他迷上了录象片。男孩子天性就是爱舞枪弄棒,惊险刺激。朦胧中的孩童幻想着自己成为英雄武士的壮举。香港的黑老大,美国《教父》黑社会的枪战,影片“赌王”的风采,毒枭贩毒的惊险刺激,这一切一切对王宏春幼小的心灵形成强烈的冲击。王宏春在校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差,终于书读不下去了,五年级王宏春辍学了。 2001年的一天早上,王宏春帮家里去卖豆腐,卖了三百元钱。路过游戏厅门前,香港“赌王”的风采立刻跳进王宏春的脑海。老虎机,掷色子,大把大把的赌钱那将是何等的刺激!王宏春把持不住自己,闯进了游戏厅,结果把叁佰元钱全部输光。如何向家里人交待?王宏春想不出说服父母的理由。叁佰元对于小本经营的父母是个不小的数字,这要靠劳作许多天才能赚回来。情急之下,他拿出来拉豆腐的刀子,架在游戏厅老板娘的脖子上,说:给我点钱!老板娘是个二十三岁的姑娘,她颤抖着指指抽屉说:你去拿吧。王宏春怕游戏厅老板娘事后报案,动起了杀人灭口的念头。他凶狠地朝老板娘后背捅六刀,抢了300元钱就跑,老板娘挣扎着喊他的名子。听到喊声,王宏春又返回游戏厅朝老板娘补上五刀,面对着睁着惊恐、惊诧不肯闭上眼睛的老板娘,王宏春说:你要不认识我就好了。一个二十三岁花际年华的人,就这样含恨离开了人世。王宏春上午十一点作案,公安局很快就破了案。十一刀,父母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儿子竟凶残到如此地步。面对着惨不忍睹的被害人,王宏春的父母都哭了。


    点评
    青少年社会阅历少,辨别是非能力差,无法用正常的社会标准去衡量好与坏、对与错,而会带有一定的盲从性和模仿性。在面对渲染暴力、色情的影视作品、书刊等时,往往缺乏辨别能力,极易受到影响而染上不良习惯。有学者说,优秀的文化激励人们不断自我完善,提高道德修养,而异质文化、越轨文化则腐蚀人们的思想,毒害人们的灵魂,引诱人们违法犯罪。
    案主王宏春的行为明显是受到了影视作品中不良情节的负面影响而引起的激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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