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三个工程

[日期:2006-08-29 19:53:25] [字体: ]
     当前,青少年犯罪在年龄、类型、手段、方式上呈现一些新特点。  

  一是犯罪年龄低龄化。据统计,某地区1998年以来14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41.7%,其中刚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13.5%。  

  二是犯罪类型多元化。青少年犯罪类型越来越多,主要有盗窃、抢劫、伤害、敲诈。此外,杀人、强奸、绑架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  

  三是犯罪手段成人化。十几岁的孩子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后伪造现场,一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了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特点。  

  四是犯罪方式团伙化。据统计,60%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属于团伙作案,纠集多人,相互利用。  

  面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新特点,家庭、学校、社会都应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实施“三个工程”,消除和防止青少年犯罪的发生和蔓延。  

  一是实施“家庭细胞”工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有关部门可与青少年家庭签订防止犯罪的责任状,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巩固家庭这个堡垒。  

  二是实施校园“育苗”工程。在加强政治思想品德教育的基础上,学校应加强法制教育,使青少年在安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  

  三是实施社会“防护林”工程。青少年是国家未来和希望,社会各界都要自觉地参与营造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要严格管理文化娱乐场所,开展健康、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要深入学校进行面对面的法制宣传,使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牢固树立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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