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得九块五 判刑一年多

[日期:2010-02-10 18:20:31] [字体: ]
    近日,临泉县三名被告人因抢劫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二年。 
  2009年4月24日下午,被告人于某、徐某、史某三人计议抢劫。当晚9时许,三人窜至临化中学附近,先后抢劫两次,抢得现金9.5元。据三被告人供述,实施抢劫是为了吃饭。

  据了解,三名被告人都是跟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从小缺少父母的管教。暴力电影、网络淫秽内容使青少年的主观世界发生了偏差,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最终,法院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做出了以上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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